南航等多家航司了解到 ,明日起 不再退还已收取的国内燃油附加费用 。

2026年7月5日(不含)以前销售的航线国内客票,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 。燃油

附加费下调整后的明日起 收费标准为 :